關于海南省南繁基地(樂東、三亞片)水利設施建設工程預算執(zhí)行情況
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結果的公告
海南省審計廳派出審計組于2022年3月至4月,對海南省水利電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省水電集團)組織建設的海南省南繁基地(樂東、三亞片)水利設施建設工程(以下簡稱南繁水利工程)自2020年8月至2022年2月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審計,重點審計概算編制、資金管理、招標投標和合同履行等內容,并出具審計報告。省水電集團在收到審計報告后,高度重視,認真研究,積極開展整改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guī)定,現將整改結果公告如下:
一、關于初步設計編制工作深度準度不夠,造成部分單項工程無法實施的問題,已完成整改。省水電集團通過重大設計變更程序申請在本項目取消相應建設內容和費用,已獲得省發(fā)改委同意批復,并制定印發(fā)《海南省水利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工程建設管理手冊》,進一步加強前期工作管理,提升工作質量。
二、關于違規(guī)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未按規(guī)定編制項目概算的問題,已完成整改。省水電集團對拉森鋼板樁、水土保護毯主材價格進行了調整,據實調整項目土方概算,扣回多計勘察設計費用,并補充協議中明確項目采用總價控制、按照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單價(變更單價除外)進行結算支付的原則。
三、關于年度計劃投資完成率較低的問題,已完成整改。南繁水利工程建設任務完成后全部投資約為7.5億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計完成投資7.39億元,占預測總投資的98.56%,完全滿足時序投資進度要求。對于審計報告提及的結算支付問題,省水電集團已完成土方平衡方案審核、臨時征地面積和水土保護毯計量支付。
四、關于基本建設財務管理不規(guī)范,存在未列基建收入和擴大經費支出范圍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一是對于收取違約金未列收入并違規(guī)開支的問題,已根據《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將收取違約金、發(fā)放考核獎金調整列支渠道;二是對于擴大范圍支出建設管理費的問題,已根據《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調整列支渠道。
五、關于項目參建單位違規(guī)分包的問題,已完成整改。違規(guī)分包參建單位公司均已按相關規(guī)定足額繳納違約金。針對違規(guī)分包的情況,省水電集團制定頒布了《海南省水利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工程建設管理手冊》,進一步加強項目分包管理工作,提升工作質量。
六、關于參建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一是對監(jiān)理人員投入不符合投標承諾問題,省水電集團已依據合同扣除違約金,并要求監(jiān)理單位加強合同履約意識,落實監(jiān)理人員履約事宜;二是對項目質量檢測公司檢測頻率不足問題,省水電集團已致函要求檢測公司加強合同履約意識,已落實履約人員,并已處罰違約金。
七、關于不按圖施工,建筑用材用料不符要求,造成工程質量有缺陷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一是針對施工圖紙不完善的問題,省水電集團已督促設計院及時下發(fā)設計修改通知單,已完善施工圖紙;二是針對工程質量有缺陷和用材用料不符要求的問題,省水電集團已督促EPC總承包單位進行返工處理,對其和監(jiān)理單位進行亮牌處罰違約金,現已返工處理完成,違約金已從進度款中扣除,省水電集團還要求該公司對EPC項目部的人員進行約談等責任追究,現該公司已對EPC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對于上述情況,省水電集團制定印發(fā)了《海南省水利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工程建設管理手冊》,進一步加強工程質量管理。
八、關于未落實水土保持方案,存在未經批準設立土方綜合利用區(qū)、非法銷售砂石和違規(guī)傾倒土廢渣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一是省水電集團已根據《水利部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變更管理規(guī)定(試行)》相關規(guī)定,將取消棄渣場、采用土方綜合利用的一般設計變更報水務廳備案,且土方綜合利用方式已取得項目所在地鎮(zhèn)政府同意,并簽署協議;二是已從進度款中扣除EPC總承包單位非法銷售砂石的費用;三是省水電集團已向EPC總承包單位進行亮牌處罰,要求其嚴格落實水土保持方案和環(huán)水保措施。
九、關于偽造征地協議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一是省水電集團已將審計發(fā)現的虛假臨時征地費用在臨時征地包干總價中剔除;二是聘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對施工單位上報臨時征地資料的真實性進行核查;三是致函施工單位,要求其依法合規(guī)開展臨時征地工作,對其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職責追究,現該公司已向我公司提供整改報告,并按審計要求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
特此公告。
海南省水利電力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