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利電力集團有限公司
關于十宗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預算執行情況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結果的公告
海南省審計廳派出審計組于2021年6月至8月,對海南省水利電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省水電集團)組織建設的松濤水庫、萬寧水庫、高坡嶺水庫等10座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EPC項目,從立項至2021年5月項目決策、建設、管理等相關經濟活動進行了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省水電集團在收到審計報告后,高度重視,認真研究,積極開展整改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現將整改結果公告如下:
一、關于多付臨時征地及青苗補償款的問題,已完成整改。省水電集團組織人員對此項問題認真開展復核與檢查工作,全面核查各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臨時征地費用及青苗補償費用,多付相關費用已在工程完工結算中扣回。
二、關于違規計提聯合試運轉費、工程生產準備費的問題,已完成整改。各水庫單位工程驗收前,省水電集團組織參建單位及水庫運管單位分別對各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水輪機組、閘門啟閉設備等關鍵部位及設備進行聯合調試、試運轉檢驗及驗收等工作,對水庫運行人員進行崗前培訓與技術交底等工作,確保水庫各類設備符合運行使用要求。省水電集團已在竣工財務決算報告中核減聯合試運轉費、工程生產準備費。
三、關于多付工程項目保險費的問題,已完成整改。省水電集團按照實際購買工程保險金額,在完工結算審核報告中調整該項費用的結算價,最終按EPC總承包施工項目部實際購買工程保險費進行結算。
四、關于未依規將不良行為的市場主體移交主管部門處理,造成違規主體在后續的招投標活動中通過串標手段獲得中標資格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一是已根據《海南省水務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向省水務廳上報違規行為,同時禁止不良行為的市場主體一年內參與省水電集團內部項目投標;二是修訂和完善招投標管理制度,嚴格遵守招標工作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建設項目招標人職責,加強招標過程監管。
五、關于EPC總承包合同管理不規范,計價方式與招標文件有實質性違背的問題,已完成整改。工程EPC總承包合同專用條款明確以單價方式結算,與招標文件一致。省水電集團將進一步修訂招投標和合同管理相關制度,加強后續項目招投標工作和合同管理,確保招標文件與合同有關條款統一。
六、關于欠繳工程項目農民工資保證金的問題,已完成整改。水電集團督促EPC總承包施工項目部嚴格依照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繳納辦法進行足額繳交,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相關農民工資保證金已全部返還。
七、關于超概算批復范圍追加建設內容的問題,已完成整改。省水電集團結合運管單位要求和項目建設需要,根據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履行內部審批后實施工程變更,設計變更報告已上報省水務廳進行核備。工程完工結算金額未超出工程概算投資。省水電集團將繼續加強工程設計變更管理,嚴格按照概算批復的內容開展工程建設或履行報批工作。
特此公告。
海南省水利電力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